– 污水排放系统与雨水排放系统分开建设.
– 废水计算标准为工业区供水标准的80%.
– 废水总流量为 6,015 立方米/天.
– 建设6015平方米/天的污水集中处理站,保障整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.
– 管网:沿人行道布置地下Ø300、Ø400下水道管线,将污水汇集至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区进行处理.
– 废水分两个级别处理:
+ I 级:根据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,对每项工作进行单独处理,然后排放到公共废水排放管网中.
+ II 级:在符合越南标准 QCVN 40:2011/BTNMT 限制 A 的工业园区的集中处理区进行处理,在释放到自然环境之前通向调节水库进行控制.
——在二级企业、工业区外建设后处理排水管道检修孔,方便社区检查监督.
集中式废水处理厂负责根据输入标准 QCVN 40:2011 - B 栏处理来自 SLICO 工业园区运营企业的预净化废水,并确保输出废水的处理。根据 QCVN 40:2011 满足 A 栏标准.